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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1年度年终决算工作安排的通知

摄影: 审核: 作者: 责任编辑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21年11月25日 10:41 浏览:

全校各单位:

根据《武汉学院预算管理办法》(武院政字〔201958号),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财务决算工作,现将有关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财务决算工作期间报账时间安排

20211224日至2022110日期间,财务资产处原则上暂停办理日常报销和借款业务,集中进行年终账务清理、年度数据结转、财务报告和决算报表编制工作,请各单位据此提前安排财务报账等有关事宜。具体时间如下:

(一)关账时间:20211223日(星期四)17:00

网上报销系统届时将统一关闭,请各单位提前安排好报销工作,在系统关闭前完成网上申报,关注审批流进展。逾期未完成审批的单据将统一作废。

(二)开账时间:2022111日(星期二)8:30

二、借款清理工作

各单位或个人的借款尚未报账还款的,请于122317:00前报账结清。因特殊原因本年度不能结清的,需于122317:00前书面说明,经本人、单位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签批后提交学校财务资产处备案存档。

三、收入入账工作

有收入来源的单位,请于122317:00前到财务资产处出纳处办理收入确认手续。

科研横向和纵向来款,请相关科研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系统完成认领立项;于122317:00前到财务资产处收入会计处确认是否需要开票,跨年不能补开发票。

四、收入结算工作

(一)学费缴清

请未缴清学费、住宿费以及学杂费的学生于122317:00前缴清相关费用。请各学院部做好相关催缴工作。

(二)经营收入缴清

后勤保障处做好房租缴纳、水电费回收工作,确保相关收入应收尽收;同时到财务资产处收入会计处确认本年收入是否已全部开票,跨年不能补开发票。

(三)基金会已立项项目经费申请

校长办公室要督办做好基金会已立项项目的款项申报请款工作,确保已获准预先支出的款项于122317:00前获得批复拨款。

 

五、支出结算工作

122317:00前,请各单位到财务资产处办理本年度支出的报销手续,加快2021年预算经费的执行进度。

六、年终经费清理工作

根据《武汉学院预算管理办法》零基预算法的要求,20211231日对2021年度各项经费预算清零,校外拨入的科研横向及纵向经费余额按《武汉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》(武院政字〔2019140号)开支使用。

 

财务资产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111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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