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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8届毕业生实习实践经费开支使用的通知

摄影: 审核: 作者: 责任编辑:韩艳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8年06月08日 16:34 浏览:

关于2018届毕业生实习实践经费开支使用的通知

 

全校各单位:

根据《武汉学院实习实践经费使用管理办法》(武政字〔201724号),为了更加规范2018届毕业实习实践经费管理,提高经费使用效益,现就2018届毕业实习实践经费管理做如下通知。

一、报销要求

1本次经费报销只面向参加集中实习的2018届本专科毕业生;

2集中实习的地点需是与学校签订正式合作协议的企业单位;

3学生实习经费包括交通费、住宿费等与实习相关的费用补贴,学院按每生291元给予补贴。集中实习的交通费、住宿费等凭正式发票予以报销,实习管理和实习培训费用等据实报销,超过标准的部分由学生自己承担。

4各院系报销时需提供集中实习安排表和集中实习的证明材料,如实习照片、实习协议书或学生实习报告中的学生实习鉴定表复印件等。

、报销程序

1院系审核后,于620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审核签字

2财务处负责报销;

望各院系本着“专款专用、超支不补”的使用原则,加强对实习实践经费的管理,经费的使用要符合财务管理规范,做到公开、合理和透明,不得挪作它用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教务

201867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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