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8届毕业生实习实践经费开支使用的通知
全校各单位:
根据《武汉学院实习实践经费使用管理办法》(武政字〔2017〕24号),为了更加规范2018届毕业实习实践经费管理,提高经费使用效益,现就2018届毕业实习实践经费管理做如下通知。
一、报销要求
1、本次经费报销只面向参加集中实习的2018届本专科毕业生;
2、集中实习的地点需是与学校签订正式合作协议的企业单位;
3、学生实习经费包括交通费、住宿费等与实习相关的费用补贴,学院按每生291元给予补贴。集中实习的交通费、住宿费等凭正式发票予以报销,实习管理和实习培训费用等据实报销,超过标准的部分由学生自己承担。
4、各院系报销时需提供集中实习安排表和集中实习的证明材料,如实习照片、实习协议书或学生实习报告中的学生实习鉴定表复印件等。
二、报销程序
1、院系审核后,于6月20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审核签字;
2、财务处负责报销;
望各院系本着“专款专用、超支不补”的使用原则,加强对实习实践经费的管理,经费的使用要符合财务管理规范,做到公开、合理和透明,不得挪作它用。
教务处
2018年6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