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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我校教职工2020年个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

摄影: 审核: 作者: 责任编辑:韩艳 来源: 发布时间:2021年03月04日 10:09 浏览:

全体教职员工:
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》(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)规定:纳税人需要在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,为防止6月底申报集中造成的网络拥堵和退税审核缓慢,建议于6月15日前完成汇算清缴申报

各位教职工可以通过手机下载“个人所得税”APP自行办理,无论是否免于汇算建议登录手机APP完整操作一次,补税但满足豁免条件可以最后点击“享受免申报”,如果退税最后可选择“申请退税”或“放弃退税”。

如确有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,请提前与主管税务机关预约后上门办理,我校主管税务机关(洪山区税务局 027-87686761,地址:洪山区雄楚大道446号康佳建材城)。

为帮助大家了解政策、顺利申报,财务资产处已整理出重要政策及流程指导(附件1),个税APP操作指南(附件2),如还有不明事宜,欢迎联系咨询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财务资产处童老师(18986085816)。


 附件1- 2020年个税汇算清缴重要政策及流程指导.pdf

 附件2-个人所得税APP操作指南.docx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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