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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尽快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

摄影: 审核: 作者: 责任编辑:韩艳 来源: 发布时间:2021年05月18日 08:11 浏览:

各位教职工:

根据洪山区税务局的最新通知,截止目前我校还有200余名教职工未办理2020年度个税汇算清缴,无论是否免于汇算都要进手机APP完整操作一次,补税但满足豁免条件可以最后点击“享受免申报”,如果退税最后可选择“申请退税”或“放弃退税”。请于2021年5月21日(本周五)17:00前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(对于不退也不补的情况,也要提交申报)。

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,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,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,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,并追缴税款、加征滞纳金。

具体办理流程指导见附件,附件1- 2020年个税汇算清缴重要政策及流程指导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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